飞钱(《梦华录》:“飞钱”是什么钱?赵盼儿们用对地方了吗?)
《梦华录》对北宋王朝的货币、金融体系也有所涉及,比如“飞钱”,今天,我们不妨一起了解一下:“飞钱”究竟是什么?
就北宋王朝史实而言,编年体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最为权威,在该书中,有关“飞钱的”最早记载就出现在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即公元1015年,而《梦华录》的时间设定为天禧四年,即公元1020年,所以,剧中出现“飞钱”似乎符合史实。
但对于什么是“飞钱”,以及“飞钱”的使用却未必正确。
首先,“飞钱”始于唐朝,而且和“交子”不同,“飞钱”只是一种汇兑业务,具体而言,如果商人想在京城之外的州县使用现金(宋人称“见钱”),需要先在东京(今河南开封),向官方指定机构,前期为三司,后改为专门成立的机构——便钱务,再后来,又改由榷货务,申请、登记,然后,将现金存入左藏库,这一程序,也可称为“入中”,随后,官方会根据商人存入的现金多少,发放一种证明存入金额的“券”,即“飞钱”,商人便可以凭借此券,在国内其他州县异地跨境取钱。
其中,左藏库属于户部,是国家财政的核心机构,相当于中央的金库。
因此,“飞钱”的使用范围,一般只能是在除东京以外的地方,其目的的在于确保现金不流出东京,所以,剧中赵盼儿等人入京之后,反而想起了使用“飞钱”,这似乎和“飞钱”的规定相悖。
当然,考虑到北宋使用的是金属货币,一般内地使用铜钱,而四川、陕西、山西、河北等靠近边境的地区则使用铁钱,因此,“飞钱”的另一个功能是便于携带,这也是使用“铁钱”的四川地区率先发明、使用“交子”的主要原因。
其次,“飞钱”是绝对官营的,为了打击地下“洗钱”,如果不通过官方渠道,私下汇兑,将按“漏税条”治罪。
其实,一年内流通的“飞钱”数额也可以大致反映出北宋的商品经济水平,史载,天禧末年,大致相当于《梦华录》的时代,全国一年内流通的“飞钱”约为一百一十三万贯,大约和同一时期的全国酒税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