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林(《林家铺子》中林小姐扮演者因何淡出影坛?她后来的成就超乎想象)

《林家铺子》拍摄于1959年,由水华导演。
片中的林小姐无论是从外在形象上,还是在情节的引导节点上,都是电影里的一个重要的角色。
如果没有林小姐的存在,《林家铺子》的后半段故事也就发展不下去。导致整个电影的情节急转直下的导火索,正是林小姐。
因此,林小姐绝对是《林家铺子》里的一个核心人物。

这也许与女人在文学作品中的特殊喻意作用有关,往往女性代表着美好、美丽的事物,她们的困境,往往导致情节的巨大逆转。
而同样,艺术作品里,创作者也喜欢把当代人的美好的视角赋予作品中的女性,通过她们的感受,传导出犹如“穿越剧”一样的跨越时空的现代人的心理期许。

在茅盾《林家铺子》的小说原著里,林小姐的视点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正是通过林小姐这一视角,才将“林家铺子”的经营状况的现实描写给牵引出来,而水华导演的电影《林家铺子》中,基本承继了小说原著的视角立意,首先展现出林小姐的弱不禁风的文静模样,然后通过她的眼光,来折射出江南小镇的全景风貌,进而将镜头引入到电影里的重要故事发生地点“林家铺子”。
林家铺子里的生意账,就像华尔街的涛走云飞,不会是一个让人有兴趣观看的元素,电影《林家铺子》随着林小姐的视线牵引,展现了“林家铺子”挣扎在生存漩涡中的台前幕后,但压倒“林家铺子”的却是林小姐相关着的最后一根稻草。

前面林老板苦苦支撑着店里的经营,但是当碰到林小姐被人掠走这一个致命的一击之后,他再也难以拆东墙、补西墙地维持下去了。
因为林小姐代表着“林家铺子”里的最珍贵的一种财富,而警察局长却将他的黑手伸向了林小姐,欲娶小姐做小妾。这样的威压之下,林老板无法像做生意那样,再作和稀泥的应对之策了,女儿是无法作交易的,还恪守着人间亲情的最后一个底线的林老板只得宣布他的勉力维持着的店铺关门大吉。

所以,《林家铺子》里林老板游走在刀锋一样的经营险途上,林小姐的未来,是他无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卖掉的。整个电影,因为林小姐的命运选择,而导致了“林家铺子”彻底完结。
可以看出,林小姐在电影里的重要意义。
而扮演林小姐的马薇名不见经传,之后几乎销声匿迹在影视圈里,再也没有见她再扮演过一个角色,那么,马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

这也是水华导演电影里的奇怪的现象。水华导演的电影中,选择的女性角色,都是那种银盘大脸的类型,而实际上,因为水华导演的电影中,很少极致地描写女性的爱情,因此,水华电影里的女性角色都不具有突出的地位,她们更多地是以一种配角的存在,在影片里藏匿在林林总总的社会架构与人物群像之下。
水华电影里的女性形象没有特别娇俏的一种,但都用她们的生活化的亲和的一面,给他的电影增添了几分清明上河图般的现实长轴的丰满感。

水华纯粹以爱情为主题的电影,还要数1981年导演的《伤逝》,然而恰恰是这部完全以爱情为主题的电影,相对于水华之前导演的作品,却大失水准。影片里的人物,好像都无事可做,他们细腻的情感交锋,被电影里的摘录自鲁迅原作的旁白代替,关键的人物内心的细腻冲突,电影都没有展现出来。
相比之下,之前水华没有表现爱情的电影里,却通过寥寥几个镜头,就把人物的内心世界作出恰如其分的图说。

《林家铺子》里的林小姐与寿生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感情的细腻交待,但是可以看出,在电影提供的有限的镜头里,这两个青年男女之间存在着那么一种心有灵犀的呼应,所以当林小姐面临着要被迫去当权贵的小妾的时候,林老板与妻子立刻拍板决定把林小姐许配给家里的伙计寿生。而林小姐对寿生并没有恶感,在茅盾的惜墨如金的小说原作里,林小姐还是乐意嫁给门当户对的寿生的,小说里是通过她嘴角的笑意的特别暗示,折射出她的心灵秘密的。
这样,林小姐在影片里必然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她的扮演者马薇准确地演绎出一个小业主家的女儿的那种小家碧玉般的明丽气质。

看上去文文静静的马薇,生于1935年,参演《林家铺子》的时候,她24岁,正当妙龄,稍作化妆设计,足可以表现出三十年代的女中学生的娇好形象。
有意思的是,这时候的马薇却是一名舞蹈演员,她于1955年考入中央实验歌剧院舞剧团,出演过包括《天鹅湖》《宝莲灯》《茶花女》在内的多部舞剧。而在《林家铺子》里,她却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可见,她扮演的角色与她从事舞蹈演员之间呈现出截然相反的职业反差,但她却在电影里,收敛了舞蹈演员疾如迅风的肢体动作,而着重再现了一个女孩角色的稚气未脱的形象特征。

拍完电影之后,马薇又回到了舞蹈领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
1959年,她还参加了舞台艺术片《百凤朝阳》的拍摄,这与《林家铺子》成为她唯一参演的两部电影。《百凤朝阳》由陈怀皑导演,“介绍了十一个兄弟民族向国庆献礼的十六个歌舞节目”。马薇在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歌舞团报送的节目《宴席曲》中主跳剧中的主角新娘。






我们首先来看看,马薇之后一直从事民族舞蹈的研究,编撰了多部关于民族舞蹈的专著,1993年与人合作编撰了《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选介》,1997年编撰了《续编》。2002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了她与弟弟马维丽合著的《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发展史》及《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发展史:教学大纲》,既有学术性,也有趣味性,显现出马薇在舞蹈研究方面独到的见解。该书被列为新闻出版署国家“九五”重点图书。

马薇更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壮举,就是在她小有名声之后,竟然放弃了在北京优裕的生活条件,主动要求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建设,调到了宁夏歌舞团从事舞蹈演员。宁夏属于塞外之地,条件自然很差,马薇能够选择如此艰苦的地区,作为自己的艺术创作的平台,让我们见识到她的外表柔弱之下的一颗坚强的内心。
有意思的是,在亢彩屏所著的长篇小说《马兰草》(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中,写到了一个叫金薇的歌舞团的演员,显然是以马薇为原型的。

亢彩屏是宁夏大学的一位老师,《马兰草》主要表现了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活,但也涉及到宁夏的各个社会层面上的人物。小说里对金薇第一次出场时的描写,准确地再现马薇的外貌特征:“只见说话者是位面貌十分俊美、装束雅致的少女。从那不露痕迹的用心修饰过的眉毛,编成一根松细大辫的特殊发式,一眼即可看出,这是歌舞团的演员。”
小说里接着写道“这个全省闻名的、上过银幕的女演员,居然对他(大学教师)笑了笑。”老师看出这一笑:“很像《林家铺子》里的演林老板女儿的的那位长眉姑娘。这位演员,虽然只上了一次银幕,演了个二等角色,但她那两道插入鬓角的秀眉和一双深深的笑靥,却在许多观众心里留下了印象。”

小说里对金薇的描写很正面,她热情,正派,而又仗义执言,颇具风风火火的个性。与《林家铺子》里的林小姐判若两人。
由此可以看出,《林家铺子》里担任着核心情节转折功能的林小姐的扮演者马薇在离开了影坛之后,却在她的舞蹈领域里如鱼得水,凭着她的学有专长的天赋与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如果继续在影视圈发展,能否像她现在这样著作等身、填补专业学术空白,是很难作出肯定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