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猎奇资讯

青春契约(我为巴中建言丨田映林:基层政府契约精神的培养)

时间:2025-02-20 浏览量:
我为巴中建言丨田映林:基层政府契约精神的培养

田映林(1985年11月生)通江县大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言必诚信,行比忠正。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中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原则,其核心要义就是诚信。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基层政府往往以民事主体身份存在,这就要求基层政府改变俯视心态,以平视眼光解决随处可见的失信行为、政策的朝令夕改、相互推诿不作为、随意损害公民权益等现象,防止陷入塔西佗陷阱无法自拔。据调查,基层政府公信力正呈逐年下滑趋势,为此建议:

一是培养基层政府的担当意识。担当是最基本的行权准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特别是基层政府,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面对群众,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基础稳固。基层政府更应该勇于承担起基层政府运行责任。首先要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那就是要对基层行政行为敢于担责,敢于在责任面前承担,要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勇气;其次就是要正确认识行权中存在失误和过错,敢于积极弥补和纠正。基层政府能做到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不回避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就是履行契约精神的基础。

我为巴中建言丨田映林:基层政府契约精神的培养

二是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政府权力的一切运行应当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都应当受到群众监督和约束。但是现实行政行权中,往往因为政策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存在制度漏洞等问题,造成基层干事神秘莫测,甚至部分权力部门拿着本应公开的政策选择性的执行,导致大量惠民政策、利民项目不落地,或落地了也朝令夕改,造成巨大的行政成本,尤其是一些“中梗阻”“玻璃门”现象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一切能公开的尽可能公开,将政策、项目、程序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守信于民、取信于民。

三是培育基层干部公共服务精神。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发展进步的关键时期,基层干部对新形势下的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完全适应,尤其是面对各条战线的检查监督问责,让一大批基层干部想干事但又不敢干事,能干事但又怕出事的尴尬境遇。尤其是在服务人民群众时,往往又把自己当成利益既得方,在乎的是与群众利益平衡、调节与满足,结果必然导致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冲突。培育基层干部公共服务精神,就是要培养基层干部的岗位精神,既要培养一批甘于、乐于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还要培养一批懂基层、愿意在基层服务的干部队伍。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履约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必由之路,是基层政府规范行权、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途径。所有的政府行权必须有法律和制度约束,不能想当然干事,更不能没有规则意识的瞎指挥。该普及的政策要普及,该贯彻的法规要贯彻,该承担的必须承担,尤其是在招商引资、“三重一大”、涉及私人利益的损害等方面,必须要遵循规则,强化履约责任,始终怀着敬畏之心在法律的规则和社会的公约之下行政行权。


来源:微信公众号“巴中V青年”(ID:bazhongqn)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