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令(“分手费”合法吗?这些法律点,《亲爱的,热爱的》剧迷必知)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实习生 郭爽 通讯员 鲁维佳
近期,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在电视机前以及网络荧屏上“C位”出道。空调、西瓜、“现”男友,让这部剧承包了整个夏天的甜甜甜。
剧情虽然精彩,不过,对照现实,里面还是有不少法律“梗”,比如,剧中的“分手费”,是否受法律保护?恋爱期间收到的价值不菲的礼物,分手后能要回吗?劝人喝酒要担责吗?针对一系列现实问题,这些相关法律“干货”,你有必要“解锁”一下。
【剧情A】
分手后该付“分手费”吗?恋爱期间赠与的东西能要回吗
电视剧里,因为家庭原因,男主角与女主角的恋爱遭遇危机,不善言辞的男主与女主分了手。
分手后,暂时经济拮据的男主给了女主闺蜜2000元,被当成了“分手费”,这种分手补偿,在现实中也常常出现,那么,分手后,到底应不应该付“分手费”?法律会支持吗?
另外,电视剧中,男女主角相处期间,男主送给女主了一条价格不菲的项链,女主还以为是“地摊货”,戴在了手上。事后,电视剧透露,这条项链价值近百万。
对于恋爱期间的高价赠与物,双方一旦分手,如果赠与方想要索回的话,能拿回吗?
律师:“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古董项链可以要回
“分手费”到底该不该有?对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令表示,“分手费”的概念,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青春补偿费”,是恋爱双方其中的某一方,基于某种原因(如青春损失、个人情感受到伤害等)向对方主动补偿或索要的金钱、实物等。在法律层面,不存在“分手费”的规定。他说:“‘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且不受法律保护。”
至于恋爱期间的高价赠与物,一旦赠与方索要,另一方是否应当归还的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明称,大部分的物品赠与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所赠与的财产,即常说的彩礼,出现以下情形的,是可以依法要求返还的: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秦明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正如剧中剧情,男主因赠与女主古董项链导致自己生活极其拮据,在这种情况下,男主可依法主张女主返还古董项链。”
案例:为了结婚,男方拿出数万元给女方买车,拿到钱后女方反悔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因此,电视剧中的剧情,现实中也往往有相关案例。
2016年,家住郑州惠济区的赵伟(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小慧(化名),很快,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小慧称,按照家乡风俗,如果赵伟想结婚,需要出资购买一辆轿车或按揭购买一套房屋。
为了尽快成家,赵伟四处筹钱,并于2017年3月,陆续将7.5万多元转给了小慧用于买车。但小慧买完车后,开始对赵伟冷淡起来,结婚的事也一拖再拖,双方分手。
为了要回之前支付的购车款,赵伟将小慧告上法庭,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小慧于今年5月1日前,分批退还赵伟共计7.5万多元。
因到期不还钱,赵伟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7月29日,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赵伟最终拿回了这笔钱。
惠济法院法官表示,一方给付彩礼,本身蕴含着以另一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返还彩礼的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彩礼的实际用途、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剧情B】
劝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
电视剧里,男主的男友力让不少迷妹大呼“上头”,然而,剧外,男主却被“警察蜀黍”点了名。
咋回事?原来,《亲爱的,热爱的》中某一集,女主角喝了啤酒,醉倒了,疑似同样喝了酒的男主开车送其回家,电视里这一幕虽然甜蜜,但是现实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可不能忘。
另外,男主在递给女主啤酒时,女主发出疑问:“这是酒啊?”,男主回话:“哦,小朋友不能喝酒……”这激得女主开始大口喝了起来,有网友表示,这算是另一种劝酒方式。
律师:劝酒导致饮酒人伤亡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酒驾,其实很多人清楚,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程俊刚介绍,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即属于饮酒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酒驾驶。
他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处罚是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2000元,醉驾的处罚是按照危险驾驶罪判刑,量刑幅度是判处拘役(6个月以内)并处罚金。醉驾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此外,对于劝酒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劝酒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劝酒人假如是车主,将车辆借给酒后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部分,需要与酒后驾驶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劝酒致人死亡,他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饭桌上,喝酒确实有助兴的作用,但一定要注意适量。不久前,发生在周口项城的这件官司,也许能给你一些警示作用。
2017年年底,张强(化名)与李伟(化名)开车到项城市,邀请周帅(化名)去湖北办理业务。人在外地,都是老乡,还要感谢帮助,于是,在湖北就餐时,张强、李伟频繁向周帅劝酒,最终,导致周帅饮酒过量死亡。
事发后,张强与周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家属10万元。
之后,由于张强仅还了2万元后,不再履行协议内容,周帅家属还将张强告上法庭,今年5月24日,项城市法院一审判决,张强赔偿原告剩余8万元。
(编辑 吕瑞天 实习编辑 熊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