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玫瑰(民国第一女杀手,参与暗杀袁世凯,用玫瑰阻止日本吞并山东)

郑毓秀,光绪十七年(1891年)出生于广东,是非常出色的革命家,是民国期间举足轻重的女性代表人物。她从小天生叛逆,作为传统的汉族女孩,不顾家人反对,坚决不裹脚。13岁亲自写信给两广总督,与其儿子解除婚约。1908年在日本期间,在廖仲恺的介绍下,加入了同盟会,不久便回国开始了各种革命活动。

郑毓秀参加的第一次重要革命任务就是协助汪精卫刺杀清政府高官,她负责输送炸弹,并且完成地非常出色。辛亥革命爆发后,郑毓秀多次负责了军火的运送和情报的传递。随后已经不满足于送炸药的郑毓秀在北京和天津随李石曾等人组织暗杀袁世凯、良弼等清廷要员的活动。图为郑毓秀与李石曾,李石曾是故宫博物院创建人之一。

1912年郑毓秀和傅思训等10余人分成4个小组刺杀袁世凯,但在刺杀行动即将开始前,接到同盟会命令,刺杀行动中止,但时间紧急,郑毓秀没来及通知到刺杀小组所有人,没接到消息的同志按计划实施了刺杀行动,但行动失败,张先培等3人被当场抓获,随后被枪决。郑毓秀参与的第二次暗杀对象是良弼,行动最后由彭家珍引爆炸弹,刺杀成功,彭家珍当场身亡。当时彭家珍正与郑毓秀的姐姐在热恋中。

1914年,由于受到袁世凯的追杀,郑毓秀到法国避难,并于1917年获得巴黎大学硕士学位。1919年,巴黎和会签字前一天,郑毓秀代表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工人,和参加会议的中国代表陆征祥谈判,在花园中用一只折断的玫瑰藏在衣服里,当成手枪的样子,迫使陆征祥不许在凡赛尔宫签字,避免了一个不平等条约的发生。这件事让郑毓秀声名鹊起。

1925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但据说她的毕业论文《中国比较宪法论》是由王宠惠代做的。回国后,她和比她小十岁的魏道明在上海开设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1927年郑毓秀成为临时上海法院院长,并兼上海政法大学校长,并在8月份与魏道明结婚,一时风光无限。图为郑毓秀和魏道明夫妇。

郑毓秀在做律师时,经手的案件中,最著名的就是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离婚案,在郑毓秀的调解下,梅兰芳最终付给孟小冬4万元离婚补偿。1928年,郑毓秀任立法委员,成为立法委员中两位女性中的其中之一,另一位是宋美龄。照片上是郑毓秀(前排左2)与蒋介石(前排左1),胡汉民(前排右2)等人的合影。

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成为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为大使夫人,一年后便陪同宋美龄访美,罗斯福夫人经过与郑毓秀的接触后,称赞其具有政治头脑。图为1943年2月华盛顿,驻美大使魏道明夫人郑毓秀与访美中国代表团团长熊式辉在酒会上。

1947年,魏道明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跟随至台北,第二年夫妻二人移居美国,彻底退出政坛。晚年曾到巴西经商,赔得一塌糊涂,返回美国后只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二人想过回到大陆或台湾,但都未能如愿。

1954年,郑毓秀左臂发现癌变,被迫切除,1959年在美国洛杉矶离世,至此,中国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政务官,第一位地方女性法院院长和审检两厅厅长也彻底离开了历史舞台,由于她参与的两次暗杀活动,也被人们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欢迎关注小辫儿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