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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WANTED“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时间:2025-02-19 浏览量:

导语:“猎狐2014”专项行动本月月底就将结束,截至目前,已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428名。在追逃时,公安部经常借助国际刑警组织来发布“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这种炫酷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 在红色通缉令上,有哪些中国逃犯引人注意?红色通缉令真的是国际认证版的“临时拘留证书”吗?它究竟起到什么作用?

WANTED!“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红色通缉令

命中率70% 抓回外逃犯的红色锁链

提到“红色通缉令”,立刻有一种好莱坞大片和武侠片综合的即视感,“红色通缉令”一出,整个江湖溢出一种诡谲又严肃的气氛,帅气英武、训练有素的国际刑警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最终将狡猾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真正的红色通缉令是否与想象中的一样呢?

事实上,“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而国际刑警组织是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共有190个成员国(地区),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依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目前,上了“红色通缉令”的犯罪人员,被逮捕率高达70%。哪些“知名逃犯”已经通过“红色通缉令”被捕了呢?

原创专题:WANTED!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WANTED!“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王欣

潜逃110天被抓获归案:快播老总王欣

自2010年以来,王欣等人开发了快播视频播放软件系统,以只做技术、不问内容为借口,大打“擦边球”,明知快播系统内有大量淫秽色情视频,却放任其广泛传播,甚至在公司遍布全国各地的服务器中存储大量淫秽色情视频供网民浏览下载。

公安机关对王欣实施网上追逃,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今年8月7日,王欣入境某国时,被该国有关部门截获。8月8日,我国公安机关将王欣押解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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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

在斐济落网:“美女老总”陈怡

2013年8月12日,上海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将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理财产品,并大肆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顾问江杰已离境,有携款外逃的嫌疑。在专案组提请下,公安部很快发出“红色通缉令”,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布协查通报。仅60小时之后,陈怡、江杰二人在斐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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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宁

被引渡回国:重庆涉黑首犯王婉宁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向全球发出“红色通缉令”,全力追捕涉黑犯罪团伙首犯之一王婉宁。据悉,以王婉宁、王紫绮为首的重庆涉黑犯罪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务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2000余妇女卖淫。2011年3月30日晨,中菲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2011年3月31日将其引渡回国。

WANTED!“红色通缉令”大揭秘

国际刑警组织网站

智商高影响大 那些在逃“大咖”

红色通缉令高效有力,也一定程度说明通过它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绝非“善类”。截至9月25日,国际刑警组织官网上显示,嫌疑人为中国国籍的红色通缉令共有536份,在288份有犯罪描述的通缉令中,127份涉经济犯罪,如合同诈骗、信用诈骗、非法集资、走私等,其中不少还是“高智商犯罪”,例如操纵证券价格、虚报注册资本、贷款诈骗、洗钱等等。

那么,这些红色通缉令上到底有哪些中国“大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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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湘洪

行贿罪: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

2008年9月下旬,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带领考察团到巴黎考察,结束访问回国前夕,杨湘洪突然声称“腰突”病复发,此后滞留法国未归。同年11月7日,浙江省委常委会对其“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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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阳

贪污罪:原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

据公开报道,程慕阳曾帮助程维高秘书李真转移赃款和勾结他人共同贪污国家资产535万元。2000年9月,程慕阳逃往加拿大。2001年4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四分局以涉嫌转移、窝藏赃物等罪名签发对程慕阳的逮捕令。随后,国际刑警组织接受了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申请,向全世界发出“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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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宁被引渡回国

虽然多名归案的外逃人员都曾上过“红色通缉令”,但“红色通缉令”的作用,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许多媒体报道称,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 “红色通缉令”又被称为“临时拘留证书”,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后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下落可迅速组织逮捕行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却表示,人们对“红色通缉令”存在误解,“国际刑警组织目前还属于非政府机构,所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仅仅起到信息传递和公告的作用。”他解释称,各国执法机关基本上不会直接根据“红色通缉令”实施缉捕,而是会按照本国的法律程序来进行。例如,美国收到“红色通缉令”,通常不会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在中国,法律规定可以对在“红色通缉令”上的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这由公安部决定,公安部先看此人是否有被引渡的可能,如果有,一般就会采取强制措施”。

另外,黄风还称,两国之间如有双边条约,一国可提出具体的请求,再由对方的执法机关决定是否对跨国犯采取强制措施。实际上,中国一直在就跨国追逃问题与其他国家进行协商、合作。例如,12月2日,路透社报道称,法国将会帮助中国追查潜逃法国的中国贪腐官员;12月3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美国驻华使馆副馆长康达表示,他希望双方在执法合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对于已经在美国受到指控的中国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追逃问题,美国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已经作出了广泛努力。

(综合《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网等)

结束语:“红色通缉令”虽然没有国际强制力,但它已经起到了国际联合公告、通缉犯罪嫌疑人的作用,让“猎狐行动”更加有力、反腐追逃工作进一步深入,也为“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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